發改委5招管藥價價格違法或取消招標資格
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近日發文取消絕大部分藥品零售價的限價,藥品將按照分類管理原則,通過不同的方式由市場形成價格。各位行業人士不要被這所謂的“市場形成價格”所迷惑。
中國這個藥品“市場”可不同於國外的“市場”,一個時時處處受政府管製的“市場”不可能真正的形成市場經濟,事關國民健康和生命安全,藥品價格國家也不可能不管。況且藥品政府不管了,這麽多政府官員不是沒事幹了嗎?
中國的“藥品市場”是由“用戶市場”和“政府市場”兩個市場構成的,而“用戶市場”的主體是公立醫療機構(占80%的藥品市場份額),國家出錢辦的機構不還是“政府市場”嗎?
因此,國家發改委發文取消絕大部分藥品零售價的行為在筆者看來,好似退一步要進幾步的謀劃,更嚴的藥品價格監管還在後麵呢。嗬嗬,這隻是筆者的一種猜測,事實如何自己判斷吧。
5月13日,中國價格協會副會長、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司原司長李鐳在第27屆中國醫藥產業高峰論壇上對發改委的改革方案進行了解讀。他表示改革後並不意味著發改委不管了,“放後麵還有管的意思在裏麵”,而且管得更多更細,筆者並無意在此討論藥價該不該管和為什麽要管這麽細,隻是為大家梳理一下李鐳副會長解讀的下一步“管”的思路供各位參考。
藥價管的原則:
放棄對大部分藥品零售價管製,但對影響藥品價格形成的招標和支付堅決不放,根據藥品特性、市場狀況和政府管理情況,未來對原政府定價藥品實行分類管理,也即更細化的管理。變成四大類管理,具體如下:
1、醫保支付價管理:管2000種醫保基金支付藥品,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的規則,包括程序、依據、方法等。
2、專利藥和獨家生產藥談判機製形成價格:管市場競爭不充分200種藥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製形成價格,多方包括醫療機構、醫保經辦機構、藥品企業、相關協會、專家。這實際上是一個協商機製。這麽多方參與談判,藥企應有思想準備,要有多次談、反複談及長期談的準備,政府事務人力資源要跟得上。
3、醫保目錄外藥品的招標采購或談判形成價格,管特殊藥品60種,包括醫保目錄外的血液製品、國家統一采購預防免疫藥品、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和避孕藥具。
4、國家最高零售價管理(同過去一樣),管相關管製藥品40種,包括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
建立新的藥價管理秩序
限價取消後,在強化醫藥費用的綜合監管方麵將建立新的管理秩序。由社保部和衛計委會同有關部門(中國的這個有關部門太要命,什麽部門都有可能是有關部門)共同製定醫保對醫院的支付標準,標準按計劃將於2015年9月底前出台,過渡時期醫保基金暫按限價政策支付。
醫保支付標準將依據實際市場交易價格、醫保基金供給能力和患者承受能力來製定。同時形成促進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主動降低采購價格、強化醫藥費用控製、建立醫療機構診療行為考核獎懲、控製不合理使用藥品、醫療器械以及過度診療、公開醫療機構費用指標、加快藥品供應保障信息平台建設促進價格信息公開等管理機製。
醞釀製定藥品價格三大行為規則
一是指導生產經營者合理製定價格:公平、合法、誠信;
二是保留過去合理合法的規則,如藥品差比價規則;
三是禁止價格壟斷和不正當價格行為。
健全藥品價格監管體係
建立跨部門綜合信息平台,掌握真實交易價格。
重點做好競爭不充分藥品的價格監測,包括出廠(口岸)價格、實際購銷價格等;此外,今後對兩類藥品價格即價格變動頻繁幅度大、與國內外價格比價差異大的藥品要及時研判,必要時開展成本專項調查。
加強藥品價專項檢查
檢查時間:半年。
檢查對象:包括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疾病防控中心、血站、藥品集中采購平台;檢查重點在於競爭不充分藥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藥價格。
檢查內容:主要打擊借改革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十種違法行為,包括哄抬物價、相互串通操縱價格、先提價再打折、醫院不安規定執行藥品零差率、突破低價藥日均費用標準、突破最高零售價格銷售、不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等。
嚴格處罰:一旦違法,除進行處罰外,強調媒體監督以及列入價格誠信記錄,並建議取消參與招標資格,兩年內不得入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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