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讀“若幹意見”:大變革啟幕,七大環節藥企機會在哪?
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幹意見》(簡稱“若幹意見”)正式發布。該政策涉及生產、流通和醫療機構使用層麵,企業轉型升級的路徑實際上已經非常明顯。
“若幹意見”將引導企業的研發、生產、價格管理、流通配送、重組並購、運營管理等方向隨之而變,先布局者才能占優。
1 新藥:重視臨床價值,資金麵承壓
新藥審評又一次提出要突出臨床價值,也就是新藥的“新”將不僅僅限於化合物要新,還會要求臨床療效較目前已上市的藥品療效更優且安全性更高。
挑戰目前已有治療藥物的疾病領域難度會較大,未來研發方向會更多往無藥可用的領域發展,如尚未攻克的某些細分腫瘤和罕見病領域,從市場角度而言,前者的熱度隻會更高。
國家將會通過對臨床急需的新藥加快審評審批,實施重大新藥創製科技重大專項等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政策扶持新藥研發。從目前的基金扶持的角度,國家的基金隻能支撐國內領先的科研院個別新藥項目熬過臨床前到獲得臨床批文的階段。新藥項目Ⅰ期臨床需要企業為主導單位承接,但一致性評價所需要的成本已經占了大部分企業研發成本的90%,能夠有餘力投錢做新藥的企業將會非常少。新藥臨床Ⅱ期、Ⅲ期臨床資金壓力,臨床前和臨床Ⅰ期項目的設計不合理導致許多項目難以持續。如何解決項目資金融資問題和提高Ⅰ期臨床前的項目質量,是提高我國整體新藥項目的關鍵。企業對項目的選擇偏好決定企業的未來,2017年將會是新藥企業和仿製藥企業的分水嶺。
2 仿製藥:一致性和可及性都很重要
自2015年加快解決藥品注冊申請積壓問題提出以來,國家對仿製藥的要求就非常明確,要求國內仿製藥要與原研藥質量和療效一致。
除了質量要求,國家對臨床價值也有要求,特別是藥品可及性方麵,主要表現在:對短缺藥品加快審評審批;對防治重大疾病所需專利藥品,必要時可依法實施強製許可;為了保障兒童、老年人等人群和重大疾病防治用藥需求,探索按罕見病、兒童、老年人、急(搶)救用藥等分類審評審批。
企業對於仿製藥項目的選擇:一是選擇產品銷量較大且患者基數較多的產品,此類產品往往也是大多數企業重點關注的產品,競爭結果最終將會是成本競爭的結果。這意味著掌握關鍵成本如上遊原料藥和原輔料以及關鍵技術的廠家,將更有可能在競爭中獲得優勢。另一種則是走差異化路線,如仿製短缺藥品、搶仿防治重大疾病所需專利藥品。
“若幹意見”首次提出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將納入與原研藥可相互替代藥品目錄。此外,加快對需進口的參比製劑的進口審批,提高通關效率;對生物等效性試驗實行備案製管理;允許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其他社會辦檢驗檢測機構等依法開展一致性評價生物等效性試驗等政策,都是利好一致性評價的激勵機製。
“若幹意見”也提出從製度和流程方麵加快解決藥品注冊申請積壓問題的措施,如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充實審評力量,加強對企業研發的指導,建立有效的與申請者事前溝通交流機製;加強臨床試驗數據核查,嚴懲數據造假行為;全麵公開藥品審評審批信息,強化社會監督等。這意味著未來研發信息會越來越透明,企業申報將會越來越趨理性,有助於減少重複申報。
3 生產:工藝檢查是2017年飛檢重點
生產最關鍵的是質量控製,“若幹意見”提出要加強管理企業變更藥品原輔料、生產工藝調整等行為,並要求企業要進行充分驗證。隨著CDE《已上市化學藥品生產工藝變更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的發布,化學藥品的工藝檢查將會是2017年飛行檢查重點。
短缺藥品、低價藥品的生產可及性,將會通過衛生計生、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密切協作,健全短缺藥品、低價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機製,建立完善短缺藥品信息采集、報送、分析、會商製度,動態掌握重點企業生產情況,統籌采取定點生產、藥品儲備、應急生產、協商調劑等措施確保藥品市場供應,有意走差異化戰略的企業可酌情布局相關產品。
4 價格管理:深層次的平台聯通與信息共享
全國價格信息平台打通將不會隻是空說。國家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台將要規範化,藥品采購數據共享將成為可能,並且藥品集中采購平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信息也將會和醫保支付審核平台進行互聯互通,甚至與稅務數據進行共享。
此外,價格管理不僅僅是平台間橫向管理,還要求針對競爭不充分藥品的價格波動進行跟蹤分析。“若幹意見”要求強化監測競爭不充分藥品的出廠(口岸)價格、實際購銷價格,要及時研究分析價格變動異常或與同品種價格差異過大的藥品,必要時還要開展成本價格專項調查。
生產企業將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牽頭下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製,生產企業要加強價格管理,因為虛報原材料價格和藥品出廠價格的藥品生產企業將要受到價格、食品藥品監管、稅務等部門的嚴肅查處。
價格聯動不僅僅是在國內各省藥品集中采購平台之間進行最低價聯動,還將采取與周邊國家價格動態聯動,以實現專利藥品和已過專利期藥品在我國上市銷售價格不高於原產國或我國周邊可比價格的目標。台灣和日本的醫保藥品價格是公開的,一旦采集,部分過期原研藥將會受衝擊。
“若幹意見”提到將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在藥品集中采購中的參與度。這意味著醫療機構議價將會獲得合理合法的身份來再砍藥價一刀。鼓勵跨區域和專科醫院聯合采購,三明的藥價將會被越來越多醫改城市所追隨。
醫保支付價方麵,“若幹意見”要求加快按通用名製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在全麵推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已製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的地區,允許公立醫院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台(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上聯合帶量、帶預算采購。截至2017年2月9日,國內首個提出醫保支付方式與采購聯動的省份是福建省,預計福建省模式將會成為“醫改”新明星全國推行。
5 流通配送:“醫藥分開”,企業需早做準備
“若幹意見”鼓勵患者到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將按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並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醫療機構處方信息、醫保結算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將互聯互通、實時共享。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而不受醫療機構限製。醫藥分開意味著部分醫療機構將剝離門診藥房,也意味著生產企業的布局要對自己產品盡早進行渠道管理。
“兩票製”的推開終於不再是狼來了,2017年綜合醫改試點省(區、市)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將要率先推行,2018年將在全國推開。短期內生產企業所關注的是如何與藥品流通企業、醫療機構購銷藥品間建立完善的票據、賬目、貨物、貨款相一致,隨貨同行單與藥品同行的流程。
企業還要關注“互聯網+藥品流通”渠道發展,特別是藥品流通企業與互聯網企業間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新興業態,零售藥店互聯網零售服務如“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這或許是新的渠道新的機會點。
6 重組並購:生產和流通的政策傾向性
重組並購主要針對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兩者的目標都是為了提高行業集中度,支持兼並重組方式,推動落後企業退出,大型企業追求規模化,中小企業追求專業特色差異化的套路。
對於生產企業而言,集團內跨地區轉移產品上市許可的審批手續將被簡化,政策傾向於激勵原廠收購和股權投資模式。“若幹意見”鼓勵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製度試點經驗往全國推開,特別是促進新產品、新技術和已有產能對接方麵。
不過,上市許可持有人製度執行進度的信息公布有限:目前僅有山東建立了“供需”信息平台,提供105家願意接受委托生產意向能力匯總表;公布了已申請上市許可持有人製度改革試點品種名單的省市僅上海市。江蘇省在2017年2月8日公布依托於上市許可持有人製度試點要求聯合開展一致性評價270個品種信息。
藥品流通企業方麵,主要是通過打破醫藥產品市場分割、地方保護,來推動藥品流通企業跨地區、跨所有製兼並重組;通過整合藥品倉儲和運輸資源,來實現多倉協同;最終形成以大型骨幹企業為主體、中小型企業為補充的城鄉藥品流通網絡。此外,還鼓勵藥品流通企業參與國際藥品采購和營銷網絡建設,推動大流通企業往國際化方向發展。
7 合規運營:營銷麵臨中短期考驗
企業需要重視購銷合同的係統管理,該合同將會由衛生計生、商務等部門要製定合同範本。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要保證藥品及時生產、配送,醫療機構等采購方要及時結算貨款。由於企業配送不及時將會上黑名單,企業應及時跟進合同細節。藥品購銷票據管理同樣也要往規範化和電子化發展。
醫保費用的改革之下,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原來屬於醫療機構收入的,將變為醫療機構成本,藥品用量將會回歸理性。企業將開始麵臨以往層層渠道壓貨倍數化銷售量回歸到“純銷”銷售量懸崖式下降的困境。如何戒斷以往對渠道壓貨的依賴,加快醫療機構終端營銷實際銷量,將是企業營銷部門中短期要麵臨的問題。
醫藥代表的管理要求從嚴——“醫藥代表將要實行備案製,且隻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谘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此處的銷售任務不等同於銷售指標,更多的是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所提及的“銷售”。藥品推廣合規化首要衝擊的是代理製企業,此類企業將要重整相關的運營管理製度。
總結
“若幹意見”為藥品生產流通營銷企業提出了“臨床必需、藥品可及、渠道分化、運營合規”的命題,企業轉型升級的路徑實際上已非常明顯。唯有能在政策導向中選擇合適自身企業發展的方向、規劃配套可行的方案並執行到位的企業,才能在這場優勝劣汰中剩者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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