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品種名單,一致性評價會否集中審評
自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國辦發〔2016〕8號,即8號文)引發廣泛關注以來,近日《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程序》《化學藥品仿製藥口服固體製劑一致性評價申報資料要求意見》《藥物溶出儀機械驗證指導原則的意見》已掛網征求意見,可以看出一致性評價工作正緊鑼密鼓地進行,顯示出國家和主管部門將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的推進提至產業發展戰略高度。
積極影響
1.提升我國仿製藥整體水平
現行政策將促使所有仿製藥生產企業提高研發和生產標準以通過一致性評價,進而提升我國仿製藥行業的整體水平,有望徹底改變我國部分仿製藥有名無效的局麵,實現仿製藥質量和療效與原研藥真正意義上的一致。
2.推動醫藥工業創新
一方麵,8號文要求仿製藥需與原研藥在生物等效性(BE)和治療等效性(TE)等方麵達到一致,部分企業可能會因此轉移戰略方向,將研發重心轉向創新藥。另一方麵,圍繞仿製藥一致性評價開展的技術、工藝、療效等方麵的再研究,有助於提升企業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
3.提高行業集中度
新政實施後,一些實力不足的中小企業有可能放棄再注冊甚至放棄生產,進而出現部分中小企業關閉或被大企業兼並的情況,長遠來看,有利於淘汰落後產能,提高行業集中度,完善企業組織結構。
4.加速仿製藥走向國際
我國仿製藥通過世衛組織PQ認證、美國cGMP認證、歐盟GMP認證、澳大利亞TGA認證、英國MHRA認證等國際公認認證的相關企業還不多。通過強製開展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有助於提高我國仿製藥的整體質量與療效水平,提升國際競爭力,推動國產仿製藥出口。
還需關注哪些問題
⒈仿製藥格局將重新調整
品質優良的仿製藥占比將提高。一方麵,大企業會進行產品線的整合,保留首仿藥和市場占有率高的仿製藥等有競爭優勢的品種進行一致性評價,其他品種則可能不予再注冊。另一方麵,部分小企業會主動選擇放棄生產。鑒於此,一致性評價工作順利推進後,首仿藥和質量療效好的普藥市場份額有望增大。
2低價藥、小品種藥短缺問題不可小視
在不進行一致性評價的情況下,低價藥、小品種藥對於企業來說都屬於沒有利潤空間的產品,沒有生產動力,有的品種甚至已經停產。
在仿製藥需要通過一致性評價才能上市的情況下,企業首先會考慮成本產出比,傾向於優先選擇銷量大的品種進行仿製藥一致性評價。加之國家低價藥和定點生產政策處於試點階段,低價藥和小品種藥仍存在斷供風險。
3.仿製藥價格上漲的可能性
企業進行仿製藥一致性評價,不僅需要做BE、TE、體外溶出度試驗,還要進行文號注冊補充申請審批,這兩方麵都會增加相關成本,可能導致價格上漲。招標方麵,價格上漲會導致仿製藥相比原研藥的比較優勢降低,不容易中標。需求方麵,即使醫保給予政策傾斜,對於廣大患者尤其是慢病患者來說,負擔是否會加重,也是需要關注的。
還有這些建議
一是建立低價藥和小品種藥的短缺預警機製。首先,做好前期調研工作,預判可能停產或斷供的品種,並根據臨床可替代性與否分類。其次,針對臨床不可替代的品種,一方麵,鼓勵具有文號實力較強的企業從社會責任的角度出發積極進行一致性評價;另一方麵,從國家安全的角度考量,由國家層麵根據臨床年需求量儲備一定數量的原研藥,以備相應品種出現短缺時使用。再次,根據相關政策,繼續對低價藥和臨床必需的小品種藥物進行扶持,實現在市場失靈後通過政策導向保證以上兩類藥物的正常供應。
二是加大對普藥仿製藥的扶持。一致性評價後,仿製藥價格相對於原研藥依舊有優勢。而針對目前消費者廣泛使用的普藥仿製藥,建議從兩方麵出台相關措施:首先,企業按照一致性評價新政要求,從技術改造專項等國家專項扶持角度進行扶持。其次,為患者利益著想,除了按照新政對消費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進行醫保政策傾斜外,建議另設慢病醫療保險,將常見慢病納入目標範圍,在常規醫保基礎上進行“二次保險”。
三是完善配套政策。完善招采政策。建議招采政策以“質價一致”為出發點,給予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與原研藥同等中標的政策。
四是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建議將仿製藥與原研藥同比例報銷政策改為同額度報銷,以帶動企業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積極性。
五是強化監管。仿製藥與原研藥療效是否一致,還與GMP認證情況、有效不良反應監測情況、雜質研究情況、原輔料質量控製情況等息息相關,要求政府和企業兩方麵都要監管到位。政府方麵,繼續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管,重點檢查是否按照新版GMP要求組織生產和原輔料來源。企業方麵,提高安全生產覺悟,加強企業內部從上到下EHS的培訓學習,重點加強生產線的質量控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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